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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5-10
電子發票形塑友善消費環境
一、使用電子發票須申辦聯名卡或必須使用悠遊卡及iCash卡消費,不方便且有圖利廠商之嫌:
財政部目前採取多元載具的推廣方式,如試辦商之會員卡、悠遊卡、金融卡,以民眾現有的消費工具(iCash)做為消費時索取發票的載具,並無任何強制規定及限制,民眾若無任何載具,亦可索取紙本電子發票。
財政部已於今年3月1日起推動手機條碼試辦,任何民眾都可以透過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申請專屬手機條碼,之後可持手機條碼於 試辦店索取電子發票,讓大部分的民眾都可以輕鬆使用電子發票,本項措施預計於7月1日起全面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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